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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天上的餡餅,地下的陷阱”。部分商家利用信息不對稱進行欺詐,“先漲後降”、“舊款橫行”、“特價沒貨”、“秒殺困難”……物美價廉的“雙十一”背後存在著諸多的“安全隱患”,政府有責任加強監管,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。
  在“雙十一”前夕,質檢總局就表示,每逢“雙十一”,針對網購產品質量的投訴都會大幅上升,投訴較多的是抽查合格率較低的日用消費品。網購過程中消費者的惰性也造成了自身的損失,拿到質量不滿意的商品,因為嫌麻煩,往往都是打掉牙齒往肚子里咽,這給賣家製造了投機取巧的機會。
  隨著業務量的暴增,對快遞公司的投訴量也直線上升。快遞變慢遞,物品丟失和損壞率大大增加。“最後一站”的客服質量不高,由於丟件的賠償僅為郵費的2倍,部分末端配送員常常對未保價的物品進行私吞,使得買家“啞巴吃黃連,有苦說不清”。
  面對“雙十一”,政府部門必須加強對電商的監督管理工作,設立專門的電商監督舉報部門,填補部分電商無售後的空白,讓消費者有能發出聲音的平臺;加大打假力度,減少商品質量問題,更好維護好消費者權益,別讓群眾“買買買”變成了“悔悔悔”。
  其次加強物流管理。物流可謂是橋梁,只有架好這座橋梁,電商才能走得更遠。在商品流通環節中,我們不難發現快件延誤、遺失、損壞的根本原因在於包裹多、貨物雜。政府可以促進個體戶區域聯盟的形式,鼓勵和促進小區、小巷內的賣家們進行聯盟,線上為同一買家服務,線下統一為買家配送。
  買家在網購時往往會有多種需求,區域聯盟成員在自己的網店上可推介兄弟網店,譬如讓買家在買完衣服後,再買洗護用品,形成進行一站式購物,之後只需一個包裹就可以送達。這樣既減少賣家的成本,也提高了買家的便利,更達到了減少包裹的數量。
  (原標題:雙十一,監管要加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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